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1-00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l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1日
l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A栋3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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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2 |
《关于为参股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及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259 |
广晟有色 |
2021/1/25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
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1 楼证券部、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69 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 8 楼 809 房。
(四)登记时间:2021 年 1 月 27-28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l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
2 |
《关于为参股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