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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晟有色及其子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发布日期:2021-05-13

一、精准扶贫情况

(一)精准扶贫规划

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扶贫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扶贫工作有目标、有措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以下精准扶贫规划。

1.工作目标

在贫困户方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落实好对低保户、五保户的扶持救助工作,解决好低保户、五保户温饱问题、住房安全问题及学龄儿童就学问题。在村容村貌方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在产业发展方面:指导当地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市场化机制。在文化建设方面:大力发展贫困区域政府民族文化事业。

2.帮扶措施

在贫困户方面:查阅贫困户相关资料和调查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了解、走访贫困户,提供生活帮助,协助贫困户按照政策办理城乡医保及社保。在村容村貌方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开展修路、安装路灯,协助河道整治等工作,完善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在产业发展方面:以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等方式推动贫困区发展特色产业,帮助贫困区培育扶贫产业、龙头企业。

(二)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20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重大部署安排,在加快自身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扶贫公益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勇担社会责任,在产业发展脱贫、教育脱贫、社会扶贫等重点领域,苦干实干、创业创新,积极探索符合贫困区实际、注重群众增收的脱贫奔小康之路。

公司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挂钩联系人和贫困户“一对一”帮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帮扶任务。并落实帮扶工作检查跟踪制度,定期对帮扶工作进展、帮扶成效、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020年,在精准扶贫的实践中,全年投入69.46万元,其中:公司总部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全力支持五华县棉洋镇荣华村贫困户的精准扶贫工作,坚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重点帮扶4户农户,支付帮扶款1.92万元。2020年开展定点扶贫村走地鸡定向直供直销活动,活动共捐赠资金5.57万元。

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工会消费扶贫工作、助力东西部扶贫产业,公司投入奖金5.16万元。

2020年公司响应广东省“金秋助学”号召,为26名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申请到“金秋助学”补助款共投入18万元。参与“广晟集团职工帮扶济困互助活动”帮助困难职工申请助学人数31人,共投入34.5万元。

公司积极落实广晟集团“困难职工慰问金”活动,帮下属各企业困难职工,申报“困难补助金”共58人,共计投入4.85万元。帮助困难职工申请生活救助人数25人,共投入7.5万元。帮助困难职工申请医疗救助人数4人,共投入4.96万元。总计:87人,投入共计17.31万元。

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响应“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资5万元,助学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三)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21年公司将继续努力开拓扶贫新模式,围绕扶贫攻坚重点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奋力新作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工作安排如下:

1.贯彻实施国家脱贫攻坚战略。2021年继续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各级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证监会发布的“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新政策,动态推进实施精准扶贫工作。

2.继续锁定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公司继续做好定点贫困区域“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帮扶工作。对第三轮帮扶对象(4户4人)实施扶贫脱困,落实2户帮扶对象危房搬迁改造工程,投入帮扶资金17.6万元。

3.2021年公司继续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赢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19年)》的部署要求,推动消费扶贫纳入定点扶贫工作,帮助贫困户脱贫增收,助力定点扶贫村走地鸡定向直供直销活动。

4.扎实推进扶贫开发机制创新工作。积极探索精准扶贫的好机制、好模式、好办法,继续开拓创新扶贫新模式,为贫困帮扶区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扶贫的全面服务。力图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精准扶贫等多个方面打造一系列创新支持经济发展的成功案例,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减少贫困人口,争取实现对口帮扶区域整体脱贫致富。

二、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1.排污信息

红岭公司

a.红岭公司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镉、铅。特征污染物为:铅。生产中产生的废水由废水沟、砂泵排放至尾矿库经过处理达标后,从唯一尾矿库排放口(WS-WY13001)排至滃江支流涂屋水。工业固体废物为采选产生废石和尾砂,均为一般固废。

b.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涂屋水发源于翁源县翁源坳,终点位于翁源涂屋,划分水体功能为综合。

c.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根据原翁源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红岭公司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d.核定的排放总量

根据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核发的《排污许可证》(914402297740218684001V),有效期2020年9月8日到2023年9月7日,核定红岭公司年废水排放量限值:核定红岭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限值:COD≤21.474t/a、氨氮≤2.386t/a、总镉≤0.0239t/a、总铅≤0.2386t/a。

2020年6月1日红岭公司停止采、选生产,废水停止排放。全年(1-5月生产)红岭公司排放生产废水8.60万吨,其中COD累计排放2.94吨(限值21.474吨),氨氮累计排放0.1385吨(限值2.386吨);总镉累计排放0.0006吨(限值0.0239吨),总铅累计排放0.0046吨(限值0.2386吨),均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2020年6月1日红岭公司停止采、选生产,无固体废物产生。全年(1-5月生产)红岭公司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如下:废石1.59万吨,大部分井下回填,小部分地面废石堆堆存;尾砂1.25万吨,大部分井下充填,少量尾矿库储存,废石和尾砂均属一般工业固废。

石人嶂公司

a.石人嶂公司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固废、噪声。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pH、COD、氨氮、砷。特征污染物为:砷。废水处理达标后由同一个排放口(WS-SRZK-01),经4.2km山涧小溪后纳入墨江。固体废物为废石、尾砂及废水处理产生的底泥,均为一般固废。

b.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广东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墨江深水渡乡至始兴瑶村段,主要功能属综合用水功能,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山涧小溪经始兴县环保局划定为III类水。

c.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外排废水经4.2km山涧小溪后纳入墨江,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即COD≤90mg/L、氨氮≤10mg/L、总砷≤0.5mg/L、pH6-9。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d.核定的排放总量

根据始兴县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4402222010022309),该排污许可证2022年2月12日到期,该证已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16日更换为限期整改通知书(编号:91440222746270568Q003R),有限期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要求石人嶂公司整改期限内按原排污许可证核定量排污,废水排放量限值:15万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COD≤90mg/L、氨氮≤10mg/L、总砷≤0.5mg/L、总镉≤0.1mg/L、总铅≤1mg/L。

2020年全年废水排放量为15万吨,石人嶂公司排放COD平均排放浓度9mg/L,累计排放1.35吨,全年核定总量为13.5吨;氨氮平均排放浓度0.42825mg/L,累计排放0.0642375吨,全年核定总量为1.5吨;总砷平均排放浓度为0.0275mg/L,累计排放0.004125吨,全年核定总量为0.075吨;均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石人嶂公司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是尾砂、废石及废水处理产生的底泥,2020年全年(1-12月)停产,尾砂产生量为0吨,废石产生量为0吨,底泥产生量为360吨,尾砂、废石及废水处理产生的底泥均是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固体废物管理。

兴邦公司

a.企业排污基本情况

兴邦公司年处理3000吨稀土离子矿冶炼分离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石油类、重金属及微量放射性核素钍铀等,特征污染物是氨氮。废水经厂内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站总排放口(WS-00066)达标排放,经德庆县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大冲河;酸溶废气经碱式喷淋吸收塔净化处理达标后经FQ-00065排放口排放;3t/h天然气锅炉废气经FQ-00064排放口直接排放。固体废物是酸溶渣和中和渣。

b.环境功能划分

兴邦公司建设项目受纳水体为大冲河和西江,根据《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西江(广西省界至珠海大桥上游1.5km)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粤环[2011]14号文中未对大冲河的水质目标作出规定,根据德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大冲河环境功能等级的批复》(德府函[2010]3号),大冲河为Ⅳ类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c.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GB26451-2011表2直接排放限值,pH6-9、COD≤70mg/L、SS≤50mg/L、氨氮≤15mg/L、铅≤0.20mg/L、六价铬≤0.1mg/L、石油类≤4mg/L。燃气锅炉执行GB13271-2014表2燃气标准,二氧化硫≤5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烟尘≤20mg/m³。含酸废气执行GB26451-2011中表5萃取分组、分离行业排放限值,氯化氢≤50mg/m³、颗粒物≤40mg/m³。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三类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d.核定的排放总量

根据肇庆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核发的《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412267462559589001V),有效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核定兴邦公司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如下:化学需氧量许可排放量为21.1152t/a、氨氮许可排放量为4.5378t/a、总铅许可排放量为0.0121t/a;二氧化硫许可排放量为9.04t/a、氮氧化物许可排放量为1.79t/a、颗粒物许可排放量为1.9265t/a。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COD≤70mg/L、氨氮≤10mg/L、总铅≤0.2mg/L;煅烧窑二氧化硫≤300mg/m³、氮氧化物≤100mg/m³、颗粒物≤40mg/m³;燃气锅炉二氧化硫≤50mg/m³、氮氧化物≤150mg/m³、颗粒物≤20mg/m³。

兴邦公司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肇庆睿盈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环境监测,2020年所有监测指标全部达标,检测报告编号分别为(2020)环境字第031610号、(2020)环境字第061304号、(2020)环境字第092208号、(2020)环境字第102004号、(2020)环境字第112409号、(2020)环境字第122512号。

2020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COD累计排放2.6755吨(限值21.1152吨);氨氮累计排放0.1838吨(限值4.5378吨);总铅累积排放0.01102吨(限值0.0121吨);二氧化硫累计排放0.009吨(限值9.04吨);氮氧化物累计排放0.112吨(限值1.79吨);颗粒物累积排放0.0049吨(限值1.9265吨)。以上均满足排污许可总量的要求,另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

和利公司

a.和利公司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pH值,特征污染物为化学COD。项目产生的废水在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经废水总排口(WS-OL0061)排入渥江。废气分为燃烧废气和工艺废气两类,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HCl、氯气,特征污染物为SO2,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5个排放口(FQ-OL0071、FQ-OL0072、FQ-OL0073、FQ-OL0074、FQ-OL0075)排入大气。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产生的中和渣,属一般固废,存放在中和渣库;酸溶工序产生的酸溶渣,属危险废物,暂存在酸溶渣库;以及少量的废矿物油、废溶剂、废酸液、废容器、废灯管,属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库,每年依法转移一次。

b.环境功能区划

和利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开发区东江乡新圳工业园区,环境功能区划属工业区。公司外排废水纳入渥江,渥江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535-2002)Ш类标准。

c.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和利公司外排废水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表2标准,即:pH6-9,石油类≤4mg/L,COD≤70mg/L,氨氮≤15mg/L,总镉≤0.05mg/L,总铅≤0.2mg/L,总磷≤1mg/L,总砷≤0.1mg/L,总铬≤0.8mg/L,六价铬≤0.1mg/L等。有组织废气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表5标准,即:颗粒物≤40mg/m3,氯化氢≤50mg/m3,氯气≤20mg/m3,氮氧化物≤160mg/m3,二氧化硫≤300mg/m3,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燃气锅炉标准,即: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厂界大气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d.核定的排放总量

根据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727778803808Q001X),核定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为:CODcr、NH3-N,总铅;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10.00t/a,NH3-N:2.00t/a,总铅:0.008460t/a。

2020年共排放废水134361m3,排放COD4.587吨,平均排放浓度34.14mg/L;排放NH3-N0.291吨,平均排放浓度2.17mg/L;排放总氮0.50吨,平均排放浓度3.72mg/L;排放石油类28.3千克,平均排放浓度0.21mg/L;排放总镉2.135千克,平均排放浓度0.016mg/L;排放总铅1.514千克,平均排放浓度0.011mg/L;排放总磷46.62千克,平均排放浓度0.35mg/L;排放总砷1.18千克;平均排放浓度0.009mg/L;排放总铬4.576千克,平均排放浓度0.034mg/L;排放六价铬0.497千克,平均排放浓度0.0037mg/L;排放钍铀总量0.84千克,平均排放浓度0.0063mg/L。

废气排放量5324万立方米,其中排放燃烧废气(天然气为燃料)2724.8万立方米,排放二氧化硫61.35千克;平均排放浓度2.25mg/m3;排放颗粒物246.3千克,平均排放浓度9.04mg/m3;排放氮氧化物409千克,平均排放浓度15mg/m3。排放工艺废气2599.2万立方米,排放氯化氢179千克,平均排放浓度6.9mg/m3;排放氯气15.63千克,平均排放浓度0.60mg/m3。

2020年和利公司排放的废水,废气中各污染因子浓度均符合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和利公司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污水处理中和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平时暂存在中和渣库。2020年产生中和渣1535吨,2019年库存中和渣258吨,2020年10月转移处置711吨,2020年底结余共有1082吨中和渣存放于中和渣库。溶矿时产生酸溶渣8.95吨,按危险废物管理,暂存在酸溶渣库。2020年生产中产生废矿物油、废溶剂、废酸液、废容器、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共1.009吨,2019年库存0.3376吨;2020年已转移处置0.9935吨,库存结余0.353吨。

富远公司

a.企业排污基本情况

富远公司年处理5000吨稀土离子矿冶炼分离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石油类、重金属及微量放射性核素钍铀等,特征污染物是氨氮。废水经厂内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站总排放口(DW-003)达标排放至柚树河;含酸废气经酸雾净化塔净化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管排放;萃取有机废气经碱液喷淋塔、静电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管直接排放。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产生的中和渣,属一般固废,存放在中和渣库;酸溶工序产生的酸溶渣,属危险废物,暂存在酸溶渣库。以及少量的废矿物油、废溶剂、废酸液,属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库,每年依法转移一次。

b.环境功能划分

富远公司建设项目受纳水体为韩江二级支流柚树河,根据《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柚树河(从坝头至贤关的5.9公里河段为Ⅲ类水质目标)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

c.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GB26451-2011表2直接排放限值,pH6-9;COD≤70mg/L、SS≤50mg/L、氨氮≤15mg/L、铅≤0.20mg/L、六价铬≤0.1mg/L、石油类≤4mg/L。含酸废气执行GB26451-2011中表5萃取分组、分离行业排放限值,氯化氢≤50mg/m³、颗粒物≤40mg/m³。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三类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d.核定的排放总量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核发富远公司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400745544854E001V),该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8月6日至2023年8约5日,,核定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为:CODcr、NH3-N,SO2,核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90mg/L,NH3-N≤10mg/L,SO2≤100mg/m3(排气筒),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16.68t/a,NH3-N2.48t/a,SO23.24t/a。

全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其中COD累计排放3.12吨(限值16.68吨),氨氮累计排放0.162吨(限值2.48吨);二氧化硫累计排放0.40662吨(限值3.24吨),均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嘉禾公司

a.嘉禾公司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少量危险废物矿物油和乳化液。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项目产生的废水由废水收集池、经离心泵抽至污水处理站,采用中和沉淀处理,经过多级沉降池,达标后,从嘉禾公司唯一废水排放口(WS-OR00084)排至清远市高新区市政管网,再进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在盐酸溶解稀土矿工艺过程中和萃取生产过程中,产生氯化氢气体,收集后,通过碱式喷淋吸收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冷凝后从烟囱排出,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₂、NOх。辊道窑采用电力为能源,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噪声主要来自机械振动噪声,强度不大,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工业固体废物为酸溶渣和中和渣,储存于公司渣库。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和乳化液委托佛山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在广东省环保平台备案,生成转移联单。

b.环境功能区划

嘉禾公司建设项目所在地为工业开发区,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或自然保护区,周边环境敏感点较少。

c.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根据清城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嘉禾公司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即COD≤90mg/L、氨氮≤10mg/L。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气)(GB-26451-2011)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气)(DB-44/765-2010)。

d.核定的排放总量

根据清城区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91441802733138349E001V),有效期2020年8约29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排污许可证对嘉禾公司废水、废气无总量核定。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红岭公司

红岭公司现有的防治污染设施主要有:石灰乳化系统、尾矿库物理沉淀系统。每天由专人添加石灰、絮凝剂,由专人对尾矿库运行情况进行定时巡查,各项工作均记录、归档,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石人嶂公司

废水处理站改扩建已通过竣工验收,工况稳定,运行正常。

兴邦公司

现有的防治污染设施主要有污水处理站,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预处理系统、石灰制乳系统、自动加药系统、中和反应池、沉淀池、气浮池、砂滤罐等,并在污水站总排放口设置了环保在线监控系统,与国发监控平台联网,并委托广东联进高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环保在线监控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酸溶、萃取、沉淀、配酸生产车间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装置,含酸废气均经碱式喷淋吸收塔净化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烟囱排放,燃气煅烧窑和燃气锅炉废气经15米高烟囱直接排放;固废管理方面配套建设了中和渣仓库、地下暂存库和危废仓库,委托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处理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委托赣县区阳埠乡纤生稀土渣回收加工厂不定期处理一般固废中和渣,低放射性废渣则暂存于废渣暂存库内,待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兴邦公司设置了环安部负责厂内环保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完成了固废信息填报和公开工作,在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平台完成了放射性废渣信息填报和公开工作,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完成了环境信息填报和公开工作。

和利公司

和利公司现有防治污染设施有:处理量为10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安装有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县、市、省和生态环境部联网,在线监测项目为废水流量、pH、COD、NH3-N。废气处理设施有灼烧窑燃烧废气喷淋塔、灼烧工艺废气喷淋塔、酸溶工艺废气喷淋塔、配酸及沉淀工艺废气喷淋塔等。固体废物建有“三防”功能的暂存库及危废仓库。环保设施由和利公司和车间两级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出现隐患和故障做到了立即整改和维修,且在线监测设施委托了有资质的第三方运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富远公司

现有的防治污染设施主要有污水处理站,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油水分离池、除放射性池、除重金属池、自动加药系统、中和反应池、平流沉淀池、COD曝气池、氨氮曝气池、箱式压滤机等,并在污水站总排放口设置了COD、氨氮在线监控仪,流量计,在线pH仪等;生产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装置,含酸废气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管排放;萃取车间设置了水封装置。固废管理方面配套建设了固体废渣暂存库、危废仓库,危废委托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441323160831),企业固废管理情况在广东省固废管理平台上进行了相关申报。富远公司设置了环安部负责厂内环保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嘉禾公司

嘉禾公司废水防治设施主要有:含酸废水收集池、中和池、澄清池、压滤机。中和澄清实行“三班”工作制,全天24小时运行,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工作记录完整,现运行正常。废气防治设施主要有:离心风机、碱液喷淋塔。稀土酸溶过程产生的氯化氢气体,通过离心风机送入喷淋塔,采用氢氧化钠碱液吸收处理达标后经25米高烟囱外排。碱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现运行正常。固废管理方面配套建设了固体废渣暂存库、危废仓库,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企业固废管理情况在广东省固废管理平台上进行了相关申报。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红岭公司

红岭公司为生产多年的老矿山,建设时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2013年编制有《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岭矿区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出具了《关于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岭矿区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估意见》(粤环技字[2013]56号)备案评估意见。

石人嶂公司

石人嶂公司为生产多年的老矿山,建设时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2013年编制有《韶关石人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13年12月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出具了《关于韶关石人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估意见》(粤环技字[2013]57号)。

废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于2017年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并编制了《韶关石人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1月始兴县环保局出具《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韶关石人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始环审[2017]26号),2018年6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兴邦公司

兴邦公司年产2000吨稀土新材料工程项目于1999年立项建设,并于1999年取得德庆县计划局的立项批文(德计字[1999]47号)和德庆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德环项目1999[2]号);2006年进行停产技术改造,2007年委托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稀土新材料(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7年9月28日获得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粤环审[2007]349号)。2009年5月15日,技改工程投入试生产,鉴于原材料及产品结构发生了变化,兴邦公司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稀土新材料(技改)工程部分内容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于2011年1月获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认可(粤环函[2011]103号)。整个技改工程于2011年3月通过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粤环审[2011]98号)。由于设计起点高,2012年10月,广东省经信委组织的专家对兴邦公司的生产能力进行了科学评估,核定兴邦公司的稀土分离能力可达到3000吨/年(REO)。为此,2013年8月,兴邦公司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3000吨稀土离子矿冶炼分离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并于2013年12月30日获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备案审批(粤环审[2013]420号)。2014年开展锅炉技改项目,将燃柴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委托肇庆市环科所编制了《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12月12日通过了德庆县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德环项目[2014]50号),2016年3月4日锅炉技改项目通过德庆县环保局的验收批复(德环建[2016]4号)。

和利公司

和利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2005年9月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对《龙南县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年处理1500吨离子型高钇混合稀土和500吨镧钆富集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市环督字[2005]41号),同意项目的建设。2007年2月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龙南县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年处理1500吨离子型高钇混合稀土和500吨镧釓富集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赣市环督字[2007]11号),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2年5月通过国家环保部的环保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1号)。

富远公司

富远公司于2002年12月9日年取得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复(粤经贸监督[2002]574号)成立,2004年4月委托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4年7月28日获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的批复(粤环函[2004]658号),整个技改工程于2006年9月20日通过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粤环函[2006]1380号)。

嘉禾公司

嘉禾公司成立于2001年,编制有《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1年12月获得清远市环璄保护局扶贫试验区分局环保批复(粤清扶环(2001)24号),2009年和2013年先后两次通过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清环验(2009)70号)(清环验(2013)199号)。2012年通过环保部稀土企业环保核查(环保部公告(2012)31号)。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红岭公司

红岭公司于2018年7月重新修订了《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HLKY-HJYA-01、2018)、《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急资源调查报告》,2018年8月通过了环保专家评审,并在翁源县环境保护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40229-2018-005-L。

石人嶂公司

石人嶂公司于2020年重新修订《韶关石人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韶关石人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于2020年12月11日在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40222-2020-017-M。

兴邦公司

兴邦公司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肇庆四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新修订编制了《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于2018年10月19日通过了专家评审,2018年11月19日通过了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德庆分局的备案(德环应急备[2018]22号)。2019年10月25日,兴邦公司根据《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按照评审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于2019年11月28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于12月份通过了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德庆分局的备案。

和利公司

和利公司于2018年7月重新修订了《龙南县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8年9月18日龙南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360727-2018-018-L。

富远公司

富远公司委托梅州市嘉德工程有限公司重新修订编制了《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于2018年8月21日通过了平远县环保局的备案(平环应急备案[2018]02号)。

嘉禾公司

嘉禾公司于2018年10月重新修订了《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2018年11月通过环保专家《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评审,于2018年11月在清城区环境保护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41802-2018-112-M号。嘉禾公司根据《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红岭公司

红岭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号)要求于2015年10月制定《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方案》(HKZC[2015]-3),对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单位、监测方法、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2015年11月原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韶关市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审查备案登记表》。2020年9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已在国控平台公开环境信息。

石人嶂公司

石人嶂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号)要求制定了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及时将企业各项环保信息进行了信息公开。

兴邦公司

兴邦公司属于市控企业,制定了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按时委托具有相应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季度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报送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德庆分局备查。

同时在污水站总排放口设置了环保在线监控系统,与国发监控平台联网,并委托广东联进高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环保在线监控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和利公司

和利公司于2020年3月制定了《龙南县和利稀土冶炼有限公司监测方案》并经过了环保部门审核,方案对废水、废气、厂界大气、噪声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单位、监测方法、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严格按制定的方案进行监测,2020年全年生产天数265天,应监测天数265天,实际监测天数265天,监测数据按时在江西省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平台和公司门口环境信息公布栏进行信息公开。

富远公司

富远公司属于市控企业,制定了企业环境保护监测计划,对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按时委托具有相应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季度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报送平远县环保局备查。同时在污水站总排放口设置了COD、氨氮在线监控系统。

嘉禾公司

嘉禾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1802733138349E001V)的要求制定《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对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单位、监测方法、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清远市泽荣环保科技公司开展监测。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目前能监测14种污染因子(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石油类、六价铬、总铬、汞、铜、铅、锌、镍、镉、锰),对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系统,监测4种因子(瞬时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向清远市环保局实时上传排放数据;废气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气)(GB-26451-2011)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气)(DB-44/765-2010),目前监测4种污染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公司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保方针,坚持“环保先行,绿色发展”的理念,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环保社会责任,按照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加大投入、讲究实效的原则,致力于打造环境友好型的企业。2020年实现了环保零事故的环境目标,各企业均能实现“三废”达标排放,合法合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