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130次会议,采用网络视频的审理方式对广晟有色(600259)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标志着广晟有色本轮再融资项目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广晟有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540,687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9,608.1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新建8000t/a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和年处理5,000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同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两个募投项目,旨在抢抓稀土和稀土永磁市场机遇,延伸稀土产业链和提高稀土产业附加值,是大力发展稀土材料及应用产业的重要支撑。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工艺先进、设备适宜、自动化、智能化、现代化的钕铁硼行业新标杆和国内一流稀土分离厂,将有助于广晟有色拓展提升在稀土产业领域的生产规模、技术实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行业地位,进而保障国内中重稀土旗舰企业总体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提供资源作出更大贡献。
广晟集团作为广晟有色实际控制人,基于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承诺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20%,体现了广晟集团对广晟有色长期稳定发展的信心,将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广晟有色将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快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做好股份发行相关工作,争取早日筹集资金,助力广晟集团以大项目推动大发展,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增强广晟有色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更优异的业绩回馈社会及广大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