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3-03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1月15日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8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上午9点30分
3、会议地点:广州市广园东瘦狗岭路313号广州嘉鸿华美达广场酒店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叶列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叶小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张木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郭省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冼乃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6:选举高德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选举马荣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选举陈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选举林丹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陈泽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戚思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3:选举周海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构成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2、截止2013年11月8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派他人(不论该人是否为公司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613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16层C单元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4、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613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510501
3、联系人:王 东
4、联系电话:020-87226381、0898-68587830
5、联系传真:020-87649987
6、参加会议股东交通及住宿费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1 | 选举叶列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1.2 | 选举叶小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1.3 | 选举张木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1.4 | 选举郭省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1.5 | 选举冼乃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1.6 | 选举高德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7 | 选举马荣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8 | 选举陈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9 | 选举林丹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1 | 选举陈泽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2.2 | 选举戚思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2.3 | 选举周海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3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4 |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构成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 |
附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编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