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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1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5月16日上午11:00在广州市广州大道北613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有色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7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 实到董事9名,叶列理董事长主持此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增加罚息违约责任的议案。具体是: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目前,公司债券项目已经进入证监会审核阶段。

经与证监会相关部门沟通,并查阅其他公司债券项目披露文书。目前公司债券项目均需在发行人违约责任中明确罚息违约责任,具体描述建议为“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30%”。因此,提请在公司本次公司债券项目中就发行人违约责任增加上述内容。

公司债整体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及其补偿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43”)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44”)

 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