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9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 实到董事9名,叶列理董事长主持此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补充更新稿)的议案。具体是: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及《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签署之后发生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对预案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补充更新稿)(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