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公告信息 >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

发布日期:2015-05-2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55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555日、512日、519日发布了相关停牌公告。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526日起继续停牌。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5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部分事项尚未最终确定,同意公司股票延期复牌,时间不超过20天。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进展如下: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资产(简称“标的资产”),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的工作量较大。同时,公司正与被收购方就收购条件进行谈判磋商,相关收购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目前公司已完成员工认购意愿的征询工作,正汇总统计总部及各下属单位员工参与认购的具体情况。

各中介机构目前正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工作,配合公司组织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和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的可行性。

    三、已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内容和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一)已确定的内容

经前期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初步拟定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相关项目投资等。

(二)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公司需要一定时间与投资者就非公开发行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资产(简称“标的资产”),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的工作量较大。同时,公司正与被收购方就收购条件进行谈判磋商,相关收购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公司已完成员工认购意愿的征询工作,正汇总统计总部及各下属单位员工参与认购的具体金额。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董事会已要求相关各方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并完成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分析论证工作,加快与相关各方的沟通,确定最终发行方案。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526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全面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并于本次股票继续停牌之日起20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