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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8日在辽宁本溪富虹国际饭店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现场方式出席董事8名,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名,叶列理董事长因公出差,未能现场出席此次会议,特委托郭省周副董事长代为主持此次会议,公司5名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在香港设立广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登记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3万元港币,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代收代付业务、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等。公司拟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及进出口公司办理设立登记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