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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0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于201611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A3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1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学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赵学超先生、阳永先生、万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赵学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阳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万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上监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16102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勇先生、欧景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相同。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1110日出具的中喜专审字[2016]1165号《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确认,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05亿元。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05亿元。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学超,男,1971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暨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历任南方工贸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助理员;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副部长、部长、综合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广东中人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中人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阳永,男,1973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广州军区后勤部华晟实业发展总公司主管会计;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审计;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和监事工作部助理主管、纪检审计部主管。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监事会工作部高级主管。

万川,男,1986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办事员。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助理主管、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