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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0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于2017428日上午900,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9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4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张木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4”)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5”)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