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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04

 

2017428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相关银行授信额度内以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黄金租赁融资业务介绍

1.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是指公司向银行租赁黄金,随即委托银行卖出全部租赁的黄金获得融资资金;同时与银行签订远期交易合约,约定一年后以相同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数量、品种相一致的黄金,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租赁到期后,公司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给银行, 并以人民币交付黄金租赁费用的业务。租赁品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99.99金和99.95金。

2.黄金租赁获得资金的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

3.融资额度: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在2017年总部及所属企业融资总额27亿元以内)

4.融资期限:每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与相关商业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的起始日为准)。

5.融资成本:综合成本一般为4-5%左右(含黄金租赁费、黄金租赁过户费、黄金远期询价交易手续费等),公司将择机办理,办理时点将选择在融资成本较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降10%附近。

二、开展黄金租赁融资的方式

公司与银行办理完黄金租赁手续后,即委托相关银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卖出全部租赁的黄金,快速获得资金;同时委托银行以约定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期限一致的黄金期货合约,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期间发生的黄金租赁费、买进和卖出黄金现货及期货合约的手续费等费用由银行承担,银行向公司收取租赁费用。

三、开展黄金租赁业务融资的优势

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公司通过租入银行的黄金后再卖出,借助黄金的高流动性实现快速变现,能以较便捷的方式实现融资,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般黄金租赁费较一年期贷款利率低,且不受贷款利率调整的影响。

3.用途限制较少。黄金租赁获得的资金不受贷款用途等限制,使用灵活。

四、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

公司在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合约,委托银行就租赁黄金的品种、数量,按照约定的期限和价格进行相应远期套期保值操作,无需承担融资期间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五、审议程序

20174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